2023年4月25日-5月1日是第21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今年的宣傳主題是”改善工作環境和條件,保護勞動者身心健康“。職業病防治已成為公共衛生的重要內容。近五年來,我國職業健康體制法制機制進一步完善、源頭治理和救治保障不斷加強、監測和風險評估不斷深化、技術支撐體系不斷健全,職業病高發勢頭得到遏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按《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粉塵類共分為十大類。1.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2.職業性皮膚病,3.職業性眼病,4.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5.職業性化學中毒,6.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7.職業性放射性疾病,8.職業性傳染病,9.職業性腫瘤,10.其他職業病。按《職業分類和目錄》粉塵類共分為13種。分別是矽肺,煤工塵肺,石墨塵肺,炭黑塵肺,石棉塵肺,滑石塵肺,水泥塵肺,云母塵肺,陶瓷塵肺,鋁塵肺,電焊煙塵肺,鑄工塵肺,其他塵肺病。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委托協議書,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也可以由勞動者持單位介紹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職業健康檢查是指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的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健康檢查。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目的在于掌握勞動者的健康狀況,發現職業禁忌;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目的在于及時發現勞動者的健康損害;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是為了了解勞動者離開工作崗位的健康狀況,以便分清健康損害的責任。勞動者可以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目前,長春市有兩家職業病診斷醫院,分別是吉林省職業病防治院和長春市二院。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包括在崗時間、工種、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名稱);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還需要個人劑量監測檔案等資料;與診斷有關的其他資料。以上材料應該由用人單位提供。職業病鑒定需要以下材料。職業病鑒定申請書;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申請省級鑒定的還應當提交市級職業病鑒定書;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申請職業病鑒定的當事人應當提供職業病鑒定申請書和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根據需要可以向職業病診斷機構或者首次職業病鑒定的辦事機構調閱有關的診斷、鑒定材料。也可以向有關單位調取與職業病診斷、鑒定有關的材料。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結果或者職業病鑒定結論有異議怎么辦?當事人如果對職業病診斷結果或職業病鑒定結論有異議,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職業病診斷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書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原鑒定組織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職業病鑒定實行兩級鑒定,省級職業病鑒定結論為最終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