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受理時間:
游泳池水:每周星期一:早上8:00-11:30 下午:15:00-15:30(夏令時)14:30-15:00(冬令時)
二次供水:第二周及第四周星期一:早上8:00-11:30 下午:15:00-15:30(夏令時)14:30-15:00(冬令時)
水質全分析:第二周星期一:早上8:00-11:30 下午:15:00-15:30(夏令時)14:30-15:00(冬令時)
直飲水:星期一~星期四:早上8:00-11:30 下午:15:00-15:30(夏令時)14:30-15:00(冬令時)
(具體時間安排以樣品受理室告示為主)
二、受理對象:學校、個體、幼兒園、企事業單位等。
三、地址與電話:桂林市秀峰區四會路7號桂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電話:0773-2831636
四、報告領取時間:
微生物檢測結果報告在10個工作日內發出,理化檢測結果報告在15個工作日內發出,客戶領取檢驗報告時,請出示《委托檢驗申請單》;如需進一步復檢,報告時間將延長,本中心將電話通知客戶。
五、送樣要求:
1. 自來水、直飲水送檢的客戶應先到本中心樣品受理室領取滅菌廣口瓶和塑料壺,微生物項目檢測需送500mL,全分析需送3000 mL。
2. 送樣時需填寫委托檢驗申請單并交納費用方可進入檢測程序。
六、檢測項目:
檢測項目按相關衛生標準執行;委托檢驗由客戶自行送檢,檢驗結果只對送檢樣品負責。
七、采樣方法:
采集自來水、管網系統的水樣前須放水以沖洗管道,保證水樣的代表性。一般先將管道內的水排放約5~10分鐘。同時采集幾類檢測指標的水樣時,應先采集供微生物學指標檢測的水樣,采樣時應直接采集,不得用水樣涮洗已滅菌的采樣器,檢測微生物指標應將水龍頭先用酒精燈燃燒滅菌后,再將水直接灌入由本中心提供的經過高壓滅菌的玻璃瓶內約500mL,不要過滿;檢測理化指標時,采樣前應先用水樣蕩洗采樣器、容器和塞子2-3次。采樣時應注意避免手指和其他物品對瓶口的玷污,灌滿后將瓶口原樣封好。在運輸中不能漏水或顛倒放置,盡快送檢。
采集井水或江、河、湖等地面水樣時,應距水面10~50cm處取樣,取樣時應將取樣器先進行滅菌處理。
八:收費依據:桂價費字【2013】16號,桂價費字【2004】301號。